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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法一辅导:营业税记错点总结

2012/5/11 14:05:00 中国114招生网吉林站 【 】  

  1、纳税人销售或转让购置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 据,不得扣减转让时发生的相关费用

  2、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社保基金理事会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销售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一并按销售不动产项目缴纳营业税。

  4、提供无无所有权技术,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5、个人出租住房,不用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6、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7、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

  A、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

  B、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包括债转股方式处置),不征收营业税。

  C、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

  8、纳税人代理报关业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相关费用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9、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费,以提供的代理劳务取得的收入减除代委托方支付的**补偿费的余额按服务业——代理业计征营业税,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的收入,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

  10、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含武术、体育表演活动

  体育业——体育比赛

  11、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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