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宣布,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2011年,全国累计资助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873.92万人次;全年资助金额98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4%。其中,全年国家财政资金投入691.15亿元,占资助总金额比例70.08%,比上年增加60.54亿元,增长9.6%。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在各级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共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4170.14万人次,资助金额500.6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4%;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348.8万人次,资助金额223.16亿元,比上年下降18.5%;资助普通高中学生809.2万人次,资助金额108.69亿元,比上年增加72.69亿元,增长1.02倍;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共资助1545.7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额153.7亿元,比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15.74%。
此外,全年共有1.3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比例)87%;0.91亿学生享受地方免费教科书,受助学生比例60.95%。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团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40.23亿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各个阶段可以归纳为: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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